
一、侵权始于权力荫庇?签字确认的蚕食开端股速查
在湖南省洞口县雪峰街道大田村的“虎形地”,一片约2600平方米的土地承载着米氏家族五百余年的宗族记忆。这片坟地自(明)正德五年米氏宗祖应洪公落葬,至民国十九年贤蓬公入葬,累计安葬103位先人,明、清古墓葬群既是家族精神寄托,也是当地历史变迁的实物见证,本应依法受到严格保护。
这份厚重传承自1985年起被打破。时任洞口县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的米建安之母胡田姣(其夫米付华系公职人员,户籍不在本地),在米氏祖坟旁违规建造85.12平方米砖瓦房。1988年木瓜乡土地管理所勘测确认,房屋东北侧与米氏祖坟地“无间隙接壤”,胡田姣本人也签字确认了这一事实,这次违建成为后续蚕食坟地的开端。
此后,胡田姣及其子女米小艳、洞口县邮政局工作人员米建军、米建安持续蚕食坟地。至1994年土地调查时,占地扩至245.6平方米,6年间非法侵占米氏祖坟地160平方米,期间更捣毁近30座明清古墓葬。
二、违建何以屹立十余年?通知书为何失效
2013年,米建安父母去世后,米小艳、付鹏在米建军、米建安的明确授意下,拆除原有部分房屋,在已侵占的祖坟地上擅自修建二层楼房。
展开剩余76%该建筑因“占用他人合法使用的坟地”未获任何规划许可与建设审批,但米建安、米建军凭借自身身份影响力,指使亲属强行施工,相关部门因二人的身份关系未予制止。这座违法建筑就此落成,米小艳、付鹏随后在此居住12年,让米氏家族的祭祀权在12年间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。
2025年2月19日,侵权行为更是演变成对祖坟的直接破坏。米小艳、付鹏为进一步拓展宅基地,雇佣重型挖掘机向祖坟地右侧纵深挖掘,不仅开辟出40平方米平地,更直接摧毁三座先祖坟墓。为掩盖毁墓事实,二人将掘出的泥土移走,开始在山体切面浇注保圹。家族当事人米吉平赶到现场制止时,米小艳竟教唆施工人员“继续做就是了,不理他们”,导致堡坑继续升高。
无奈之下,米氏家族向村委会及雪峰街道办投诉。街道办经调查后,于3月24日向付鹏出具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认定其“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施工”,要求限期拆除违建并恢复原状。但在米建安、米建军的幕后操控下,付鹏对行政决定置若罔闻,不仅完成了围墙与堡坑建设,还将侵占区域的地面全部硬化。5月6日,街道办再次发出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米小艳等人依旧拒不执行,行政命令在权力庇护下沦为一纸空文。
三、维权之路的梗阻:疑点重重的权属证明
就在米氏家族为制止侵权奔走时,一份《宅基地权属来源证明》在法院开庭时被提供,这让事件陷入迷雾。该证明显示,付鹏的宅基地宗地面积183.44平方米、建筑面积372.17平方米,标注“建成于2013年”,2020年8月至9月进行权属公告,2021年10月经大田村村委会及雪峰乡镇政府审核确认。
但米氏家族提出的质疑直指程序合法性:其一,1982年涉案区域已存在米氏祖坟,将祖坟地审批为宅基地本身涉嫌违反规划;其二,公告期间未书面通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米氏家族,而“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,应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、申辩权”的程序要求,这份权属证明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由此存疑。
权属争议未明,法律救济途径也屡屡受阻。在2025年毁墓事件发生后,家族当事人米吉平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向公安机关报案,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。但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未核查“房屋右侧坟地被毁”的核心事实,仅以“房屋后面无事故”为由作出“付鹏不违法”的结论,未予立案。米氏家族随后提起行政复议,复议机关亦未开展实质调查,盲目采信公安机关结论,驳回复议申请。这种对关键事实的选择性忽视,不仅违背《行政复议法》第四条“行政复议机关应遵循合法、公正、公开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”,更让受害者在公权力救济渠道中遭遇“踢皮球”式对待。
2025年8月,米氏家族转而提起行政诉讼,9月11日案件开庭审理,截至目前仍未作出判决。而坟地上的违法状态始终未变:2013年的违建楼房屹立不倒,2025年新建的围墙、堡坑及硬化地面仅被象征性铺盖一层黄土,地下硬化层完好无损。雪峰街道办工作人员曾透露“米建安因赔偿问题一直不答应配合处理”,这一细节暗示着其幕后干预的可能性。若不是有公职人员亲属的权力支撑,普通村民付鹏何以连续多年对抗行政命令与法律规定?
四、结语
从1985年首违到2025年毁墓,侵权步步升级。米建安、米建军作为公职人员涉嫌用权力纵容亲属违法,既伤家族权益,更损公权力公信力。
如今米家已开始维权,怀揣对先人敬畏与正义渴求,期待司法机关厘清权属、严惩侵权,行政部门破除权力干扰、拆违复原。这不仅是为了守护祖脉,更是为了维护法治尊严——唯有违法者受惩、正义不缺席,历史记忆才得延续,民众权益方获真正确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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